按照《常州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(试行)》、《常州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》,结合我校区实际情况,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、安全使用,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
1、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,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。
2、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存放,对于化学性质互相禁忌的危险化学品,应分开存放。
3、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(钥匙分别由教研组长和实验员分开保管)和专人负责管理,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。
4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,一律不准外借,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。
5、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,入库,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,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,做到帐物相符。
6、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整理,要求管理人员定期盘点库存。
7、教师或实验员领用危险化学品时,应以满足当次实验用量为准,严禁让学生代领。
8、未经使用的,伪劣、过期、失效的以及需要抛弃、淘汰的危险化学品应分类收集,妥善保管。处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,应遵守治安管理有关规定。
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初级中学
2022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