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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11-17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张小瑜

  总  则
1
、服务宗旨:增进学生心理健康,培养学生健全人格,帮助学

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,发展学生个人潜能,促进学生全

面、健康发展。帮助学生增进心理健康,优化心理素质,形成正确的

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  2、服务目标:点亮你心灯,轻解你心结;认识自我,助人自助。

  3、服务原则:相互信任,对来访者绝对保密;师生平等,为成才路把脉导航。
  一、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
    1、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,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。

  2、按时上岗,守时守信,对咨询预约不迟到、早退(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)。

  3、以热情、积极、负责的态度,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、预约和登记工作。

  4、严守真诚理解、态度积极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,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。

  5、在咨询工作中,要有效地表达出“爱心、耐心、诚心、细心、虚心”,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、安全的咨询环境。

  6、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“个案受理案例报告”并做好个案的整理、分析及积累工作。及时总结工作,材料存档保存。

  7、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,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。

  二、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

  1、加强自身修养,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,搞好自我成长,提高心理素质。

  2、注意自我形象,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。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,不能有闲聊、娱乐、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。

  3、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,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、安宁、干净、整洁、有序。

  4、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,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,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。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,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。

  三、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

 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“助人自助”的原则,对来访者负责,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。

  1、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,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民族、国籍、宗教信仰、地位、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。

  2、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,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、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3、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,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。

  4、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、自强自立,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。

  四、保密原则 

  保护个人隐私,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,除特殊情况外,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,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:
   1、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,确保不遗失。

  2、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,包括个案记录、测验资料、信件、录音、录像和其它资料,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,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,不可将个案记录档案带出咨询室,个案记录不随便让人查阅。

  3、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写作等工作时,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有关信息的资料。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。

  4、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。

  5、咨询工作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,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,必要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。

6、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开始时,应向来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。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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