栏目列表
当前位置:首页 >>专题网站>>心理健康>>制度建设》正文内容
团体辅导室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08-26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录入者:巢萍

一、团体辅导室是进行团体活动(团体咨询、心理剧、团体拓展等活动)的场所。

二、按团体辅导室的预约使用安排表进行使用。    

三、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工作,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,做到言行文明得体。    

四、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、开放、信任他人,并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

五、自觉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,不吃零食、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。    

六、使用后物品归放原处,桌椅恢复原状。    

七、自觉爱护辅导室内的设施,做好防火、防潮、防蛀、防高温、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。

八、团体辅导教师下班时必须关窗、锁好门,切断电灯、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。


附件
    关闭窗口
    打印文档

    主办单位: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初级中学    苏ICP备10201501号-2
    地址 :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东路67号
    技术支持: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、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   访问统计